今晚,茶水灌得太多,搞得自己睡不著覺。
一旦人的時間到了,難免會想到該想的事情。
想著要去貼一個徵友廣告,條件如下:
一、三等親內無酗酒、賭博、吸毒等惡習
二、不介意你在外頭拈花惹草
哈,我的要求似乎不高,就只有想到這兩項注意事項,
關於第一,我不會給別人造成負擔,同理也不希望別人造成我的負擔。
關於第二,我從來就沒有過成為別人的唯一,以後也沒有這苛求。
既然這樣,那我幹嘛還要找這「另一個人」?
因為我要小孩。
從現實「經濟」的角度來看,
那兩個教人當職業的父母變出的教育方式不傳承下去太可惜。
而,如果問我現在為誰而生存著,他們兩個老人,我生存的理由
將有一天會早一步離開,
對另一個生命的責任,會是我生存的理由。
我知道,「為別人而活」是多麼被唾棄的藉口,
但是,一個存在的理由,不管它是信仰或人物,終究都是一個依託。
推託不了。
這樣是「我」的自私嗎?
我倒覺得,「現代」意義裡的生命傳承,
不就是這個大概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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